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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须知

尊敬的客户: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保险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自愿购买原则:乘客自愿购买,可选择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自行选择乘客需要的保险方案进行购买; 险种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方案1:保费1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万元

方案2:保费2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

方案3:保费3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3万元

方案4:保费4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4万元

方案5:保费5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

方案6:保费6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6万元

方案7:保费7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7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7万元

方案8:保费8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8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8万元

方案9:保费9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9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9万元

方案10:保费10元/人/次,保障方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万元

2、保险期间:

自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手续、支付保险费并持有效客票进站、登上交通工具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所持客票载明的行程终点站并离开所乘交通工具时止。 在客票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中途自行离开所乘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因故转乘客运部门安排的其他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至到达客票终点站并离开所乘交通工具时止。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且保单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如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的伤残条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是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其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对被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的金额总和,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责任终止。 医疗保险金: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但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本保险产品中的医疗保险金责任适用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获得补偿的,我们将按以上约定并在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且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被保险人不遵守客运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跃交通工具; (12)被保险人猝死。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相应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相应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我们不退还相应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理赔(给付)流程: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或其他知情人应及时将该事故的情况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应告知以下事项:报案人姓名、电话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身份证号、保险单号码、保险险种;出险性质、日期、地点及现状。报案方式包括上门报案、电话报案和在线报案。 (1)上门报案:到我司各网点的客户服务柜面办理理赔报案; (2)电话报案: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00,24小时为您提供热诚的服务; (3)在线报案:通过太平洋保险官网进行在线报案,太平洋保险官方网站http://www.cpic.com.cn。 6、如需退保或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站点服务人员。 7、报销凭证:可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00,以邮寄方式索取报销凭证。 8、电子保单:您可以点击投保成功提示短信中的链接或登录太平洋保险官方网站http://www.cpic.com.cn下载电子保单。 9、具体事项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